根据《2011年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接受考生查分,现就查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时间:2011年11月22日8:00至11月23日17:30。
2、查分办法:需查分的考生,请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于规定的时间内到县教育局政工股210办公室书面提出申请。本次公开招聘查分按高考查分要求进行,查分在教育局保密室进行,考生一律不进入保密室,不直接接触试卷,查分结果以工作人员核实为准。查分只查本人考试的卷面合分是否正确,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
3、查分工作本着认真、细致、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县纪检监察人员的全程监督下,由2名以上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负责查阅。如核实考分有误的,由查分工作人员确定并经相关领导批准后予以更正。
4、对经查分后成绩变动的考生,统一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衡东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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