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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宁夏中共中卫市委党校自主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人公告

来源:师迅宝教师人才网 时间:2022-07-18 作者:师迅宝教师人才网 浏览量:

  为满足市委党校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规定,现就市委党校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2022年中卫市委党校面向全国范围自主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名,具体岗位要求、简介等详见《中共中卫市委党校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专业和学科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35周岁以下(1997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符合《中共中卫市委党校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8.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原则上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每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达到1:15(含15人)以上的岗位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的测评范围、测评形式提前公告并通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自主招聘公告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中卫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zw.gov.cn/)、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和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本人报名表(附件2)、电子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包括本科、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员证明等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wswdx@163.com(以“姓名+手机号”命名发送)。


  2.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0日08:00至7月29日24:00,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报名,要对网络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卫市委党校在报名结束后汇总报名人员信息,会同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中卫市委党校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15(含15人),则增加笔试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超过1:15(含15人),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15(含15人)以上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工作在中卫市委组织部和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中卫市委党校依法依规自主组织实施。


  (2)按照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员。


  (3)笔试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2.面试


  (1)面试工作在中卫市委组织部和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中卫市委党校依法依规自主组织实施面试。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3)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当场组织成绩并列人员再次面试,按照再次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4)面试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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