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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考核招聘13人公告

来源:师迅宝教师人才网 时间:2021-03-12 作者:师迅宝教师人才网 浏览量:

  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是省委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校(院)工作实际,面向全国考核招聘教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3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等要求


  本次拟考核招聘8个部门教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共1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四)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能胜任岗位工作。


  (六)应聘人员获得双学位的以主修学位为准,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七)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八)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四)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失信被执行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应聘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如有的岗位招聘人数满则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材料


  登录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下载《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考核招聘报名表》,如实填写后与以下材料一起打包发送至邮箱dx65882774 126.com:


  ①身份证扫描件


  ②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历届生提供)


  ③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具有高级职称者提供)


  ④2篇科研成果代表作扫描件


  ⑤其他成果佐证材料扫描件


  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报名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


  ⑦毕业院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择机安排


  (2)报名地点: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3)报名材料


  ①《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考核招聘报名表》(现场填写)或个人简历(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历届生提供)


  ④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具有高级职称者提供)


  ⑤2篇科研成果代表作复印件


  ⑥其他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


  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报名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


  ⑧毕业院校开具的相关证明(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审查


  1.我校(院)组织人事处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知其初审结果和考核等相关事项。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核资格。


  2.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时须提交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1)身份证原件


  (2)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历届生提供)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具有高级职称者提供)


  (4)其他成果佐证材料原件(1-2份)


  (三)考核


  1.考核时间:根据各岗位应聘者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


  2.考核地点: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3.考核方式:试讲。具体安排如下:


  (1)试讲题目:由我校(院)拟定,提前通知参加试讲人员。


  (2)试讲内容:包括业务能力介绍、试讲、答辩三个环节,时间不超过90分钟。


  (3)试讲考评:我校(院)成立专家评审组进行量化打分。


  (4)试讲分数:总分100分,70分合格。计分方式为在所有考官评出的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试讲分数。试讲成绩和岗位排名当场公布。


  试讲主要是考评应聘者的专业素质、潜在能力及岗位的适应性。专家组将从教态、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经专家组评判认定,参加试讲人员不适合所应聘岗位工作需要的,该岗位可暂时空缺。


  五、考察、体检


  1.考察。考核结束后,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我校(院)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2.体检。根据考核、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组织体检。拟聘用人员的体检由我校(院)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拟聘用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程序和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或者另行组织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考察、体检合格,我校(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我校(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我校(院)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公示期间有争议的考生,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我校(院)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七、政策待遇


  聘用的人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纳入我校(院)事业编制,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


  2.按相关规定享受我校(院)提供的过渡性住房。


  3.按《海南省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海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享受海南省人才引进待遇。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82774


  信息公布:以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http://www.dx.hainan.gov.cn)为主要平台,公布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有关信息


  纪检监督电话:0898-65805899


  点击下载(附件下载


  1.2021年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考核招聘报名表.doc


  2.2021年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考核招聘教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doc


  原标题: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2021年考核招聘教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hrss.hainan.gov.cn/hrss/0400/202103/37676d466eae45ac80a9eac788e00c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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