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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西吕梁教育兴市(交城)专项引才行动5人公告

来源:师迅宝教师人才网 时间:2020-07-30 作者:师迅宝教师人才网 浏览量:

  为提升交城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十所重点师范院校专项引进在编高中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名额

  

  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高中教师5名。

  

  二、引才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十所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岗位、数量、条件详见《2020年吕梁教育兴市(交城)专项引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其他要求;

  

  6.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

  

  7.2020年教育系统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不将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具体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规定执行;

  

  8.下列人员不作为引进对象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的;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年龄计算、服务期、试用期等截止时间,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三、引才方式

  

  报名人数与岗位引才人数比例不超过5:1(含5:1)时,通过面试与考察的方式择优引进;超过5:1时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引进。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引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2020年8月 3日9:00至8月7日18:00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交城县委组织部102室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登录交城县人民政府网,提前下载打印《2020年吕梁教育兴市(交城)专项引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填写报名信息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提供电子版报名表及照片,同时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学历认证表三份,本人半年内1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6张。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名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报名人员所学专业难以辨别是否适合所报学科教学岗位的,由县教育科技局提请专项引才领导组研究确定。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县教育科技局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才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引才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不符合引才条件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担任本岗位职责的,均可取消聘用资格。

  

  3.岗位调整

  

  如某一岗位无人报名,经专项引才领导组核准,此岗位重新调整,调整后的技术岗位及报名相关事宜在交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笔试

  

  报名人数与岗位引才人数比例超过5:1时,增加笔试环节。

  

  1.领取准考证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接通知后于指定时间、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由于个人原因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后果自负。

  

  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引才其他环节使用。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组织笔试

  

  笔试科目为本岗位专业知识(分值为60分)、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40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范围

  

  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县教育科技局负责。

  

  (1)需进行笔试的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引才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引才人数未达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5: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不需进行笔试的岗位按报名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接通知后于指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资料进行复审: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表及报到证。2020年毕业暂未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件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和成绩单,学历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专业、学制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并加盖公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以后各环节(包括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人员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说课形式,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对经笔试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当天公布综合成绩;对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人选的确定

  

  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从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照岗位引才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岗位,从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由高到低的顺序(如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照岗位引才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3)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可进入考察考核环节。主要对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考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交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有影响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引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合格的,办理全额事业单位编内手续。

  

  报名人员应诚信应聘。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引进人才管理

  

  1.对引进的人才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保障政策。具体为:

  

  新引进交城全职工作的世界排名前400名的高校(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在享受国家和省财政资助的基础上,三年内每月给予6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费。

  

  新引进交城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25万元安家费。

  

  新引进交城全职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

  

  新引进交城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

  

  2.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5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六、其他

  

  公开引才期间,相关信息将在交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网上发布内容。引进人才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专项引才工作将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

  

  咨询电话:0358-3531510 0358-3552699

  

  监督电话:0358-351238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0年吕梁教育兴市(交城)专项引才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本次公开引才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辅导培训

  

  点击下载>>>(附件下载

  

  2020年吕梁教育兴市(交城)专项引才岗位表

  

  2020年吕梁教育兴市(交城)专项引才报名表

  

  2020年吕梁教育兴市(交城)专项引才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

  

  原标题:2020年吕梁教育兴市(交城)专项引才行动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sx-jc.gov.cn/xxgk/tzgg/202007/t20200729_1420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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