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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南元江县教育体育局面向县外选调中小学教师15人公告

来源:师迅宝教师人才网 时间:2020-07-09 作者:师迅宝教师人才网 浏览量:

  根据《元江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和《元江县教育局中共元江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元江县教育系统教师流动调配办法(试行)》精神,现将2020年面向县外选调中小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根据中共元江县委编办下达的编制使用计划,2020年元江县教育体育局拟从县外选调中小学教师15名。

  

  二、选调范围

  

  1. 夫妻分居,配偶一方在元江县工作或生活且属元江县户籍,符合选调条件的县外在编在职教师;

  

  2. 父母属元江县户籍且在元江县工作或生活居住,符合选调条件的县外在编在职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6. 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

  

  教龄3年及以上(2017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

  

  7. 近三年履职考核为合格以上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还在影响期的;

  

  2. 正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的;

  

  3. 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四、选调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7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过时不再受理材料;

  

  2. 地点: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红旗路85号县教育体育局一楼);

  

  3. 所需证件:

  

  (1)2020年元江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选调县外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

  

  (6)父母在元江工作(生活)的须提供父母的户口薄,村委会(单位、社区)出具的父母与本人关系的证明;夫妻分居的须提供在元江一方的户口薄、结婚证复印件;

  

  (7)近三年的履职考核表,复印件经现所在单位审核后签署“核查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8)近三年来本人所获得的教育教学类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经现所在单位审核后签署“核查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中交复印件各1份进行资格初验,合格者由元江县教育体育局通知参加选调考试的时间、地点等。报名可委托他人进行。

  

  (二)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选调考试前一天,报考人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选调考试。

  

  (三)考试

  

  考试由经历业绩评价和面试组成。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选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 经历业绩评价

  

  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等。

  

  2. 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四)确定选调人员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排序;若仍无法区分,教龄长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由选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确定的拟选调人员,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六)调入人员岗位安排

  

  调入人员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县内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本人须服从工作安排,并能接受因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数额不足出现的低聘情况,今后申请调动的,按《元江县教育局中共元江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元江县教育系统教师流动调配办法(试行)》(元教联发〔2016〕7号)执行。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为放弃,5年内不得参加元江县教育体育系统选调教师考试。

  

  (七)公示

  

  根据选调人员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按有关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不良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足以影响调动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入人员需在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商调函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调动手续,否则视为放弃。放弃者5年内不得参加元江县教育体育系统选调教师考试。

  

  (九)递补

  

  选调过程中拟选调人员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时,由县教育体育局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是否递补。公示期间有问题不予选调或考生放弃等情形出现空缺名额时,不再递补。

  

  五、纪律要求

  

  1. 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 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在选调工作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3.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 公开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7-6013025。

  

  5.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确定。

  

  点击下载>>>

  

  2020年元江县教育体育局面向县外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xls

  

  元江县教育体育局 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6日

  

  原标题:元江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面向县外选调中小学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xxgk.yuxi.gov.cn/yjxzfxxgk/tzgg10627/20200708/1168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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