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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黑龙江宝清县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招募6人公告

来源:师迅宝教师人才网 时间:2020-06-30 作者:师迅宝教师人才网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利用退休教师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按照《黑龙江教育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联〔2020〕14号),我省从今年开始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开展讲学教师招募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0-2021学年,全县计划招募“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6名,具体岗位详见《宝清县银龄讲学计划2020-2021学年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募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三、招募范围

  

  宝清县域内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

  

  四、资格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政治可靠、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甘于奉献、爱岗敬业、不怕吃苦;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身体健康,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优先选聘高级职称教师;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五、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讲学教师由受援县安排具体工作任务。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也可根据受援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六、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省教育厅宏观指导,市(地)教体局统领导,受援县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0年6月30日起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lbaoqing.gov.cn/)、微看宝清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日至7月15日

  

  2.报名地点:宝清县教育体育局四楼教师教练

  

  疫情原因,报名前需要电话预约,电话:0469—5434793

  

  3.报名提交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职称证。

  

  (5)退休证。

  

  (6)1张1寸近期蓝底正身免冠照片。

  

  (7)《宝清县“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报表》(附件2)。

  

  (8)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9)2010年以后的荣誉证书和教育教学业绩成果证书。

  

  (复印件纸张要求A4规格)

  

  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根据招募岗位信息,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拟申报的学校及岗位,填写《宝清县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报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拟申报的受援县教体局进行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核。受援县教体局根据讲学教师申报条件,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就近就便、本地调配为主的原则,通过遴选,择优确定拟招募讲学教师名单,报市教体局审定同意。

  

  (四)公示公布。受援县教体局将拟招募讲学教师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招募的讲学教师名单向社会公布。

  

  (五)签订协议。受援县教体局与招募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讲学时间、讲学学校、讲学方式和内容、办公条件、工作补助,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正式签约前,退休教师须提供近6个月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新冠肺炎疫情未解除之前,所有拟招募讲学教师按规定出示“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报告,并落实当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六)上岗任教。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受援县教体局和受援学校按照服务协议安排讲学教师上岗任教,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发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讲学教师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政策保障。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疗费用,按本人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有意继续讲学的,经考核合格,下一年度可优先续签讲学服务协议。

  

  点击下载>>>(附件下载

  

  招募讲学教师需求表

  

  宝清县“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报表

  

  宝清县教育体育

  

  2020年6月30日

  

  原标题:宝清县20202021学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招募工作的公告20200630

  

  原文链接:http://www.hlbaoqing.gov.cn?p=news_show&id=1678&lanmu=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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