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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石鼓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10人公告

来源:师迅宝教师人才网 时间:2020-06-24 作者:师迅宝教师人才网 浏览量:

  为切实加强我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18号)、《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2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0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经石鼓区人民政府同意,报衡阳教育局、湖南省省教育厅批准,2020年我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如下:

  

  见附件

  

  二、培养模式

  

  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未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培养学校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学生自谋职业

  

  高中起点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对象及条件

  

  (1)户籍在石鼓区。

  

  (2)参加了2019年衡阳市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及信息技术考试的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年龄未满18周岁(200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为了有利于选拔优秀考生、有利于完成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我区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录取分数线为:2020年衡阳市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高一新生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如上线人数达到或超过本区计划招生数,则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上线人数未达到本区计划招生数,则在原定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适当降分,最多可降10分。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制度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5)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石鼓区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在定向的乡村小学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二)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对象及条件

  

  (1)户籍在石鼓区。

  

  (2)参加了2020年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未满22周岁(199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0〕2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石鼓区乡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石鼓区教育局的安排,在石鼓区乡村初中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四、招生程序

  

  (一)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程序

  

  1. 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6月29日-7月3日上班时间(截止到7月3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

  

  ①户籍在石鼓区且本地就读(指在我区区属中学<含石鼓二中、石鼓三中、石鼓四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

  

  ②户籍在石鼓区且异地就读(指未在我区区属中学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到石鼓区教育局人事师训股报名(石鼓区政府办公楼五楼528室,联系电话:0734-8177102)。

  

  (3)报名要求

  

  ① 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户口簿(核原件,交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学籍卡(核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填写好《2020年湖南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2020年湖南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1份(以下简称《考生信息表》,见附件2)。

  

  ② 填表要求。招生工作中所需照片要求为同版的一寸免冠同底彩照。《报名登记表》要求双面打印,客观准确地填写所有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并贴好照片。

  

  ③ 填报志愿。选择定向乡镇为角山镇的,可将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两个招生专业中的其中1个作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选择定向乡镇为黄沙湾街道的,只填报该街道有且仅有的1个招生专业志愿(汉语言文学)为直接志愿,没有服从志愿。

  

  ④ 初中毕业学校安排专人对《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该生属石鼓区户口,系我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其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同意推荐),学校领导签名并盖学校行政公章。

  

  ⑤区属各中学于7月3日前将本校考生报名资料报区教育局人事师训股审核。其中《考生信息表》汇总后发电子稿到1650826885@qq.com邮箱。

  

  2.资格审核

  

  石鼓区教育局依据初中毕业学校签署意见的报名表,以及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签署审核意见。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3.成绩计算

  

  考生中考成绩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认定。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组织体检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18号附件3)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签订协议

  

  石鼓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石鼓区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凡《协议书》内容与《协议书》样式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程序。

  

  6.预录取

  

  衡阳教育局根据石鼓区教育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在全面审查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招生计划种类的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协议书》的基础上进行预录取。

  

  7.录取

  

  培养学校根据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预录取情况及预录考生名册进行审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8.入学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培养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负责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培养的个人档案。

  

  (二)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程序

  

  1、 户籍信息确认。持石鼓区户口并参加2020年高考的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在志愿填报前登陆网上志愿填报系统(www.hneao.cn/ks)确认考生户籍信息,确保网上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薄上户籍信息一致。考生的网上户籍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初中教师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户籍信息确认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录取及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 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文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栏中填报有关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3、 投档录取。

  

  4、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5、发放录取通知书。

  

  6、入学与复查。

  

  上述3-6项招生录取程序均严格按照湖南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20号)精神执行。

  

  五、相关政策

  

  1.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免缴,其所需费用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2.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3.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毕业当年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4.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石鼓区乡村学校从事教育工作,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石鼓区按照相关规定负责落实。

  

  5.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6.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石鼓区教育局批准,可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乡镇内的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7.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要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8.石鼓区教育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

  

  点击下载>>>(附件下载

  

  2020年湖南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doc

  

  2020年湖南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docx

  

  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0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石鼓区乡村教师招生计划.docx

  

  石鼓区教育

  

  2020年6月24日

  

  原标题:【区教育局】2020年石鼓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ysgq.gov.cn/xxgk/tzgg/20200624/i2071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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